中醫藥界聯合誓師 中藥材管理政策人才多元產業升級

報新聞/記者蔡昀臻/台北報導

衛生福利部於 2025 年 3 月 18 日發布之「藥事法第 103 條第2項後段人員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登記作業處理原則」解釋令,中醫藥界紛紛站出力挺衛福部中藥材管理政策人才多元產業升級與中醫藥永續傳承之政策,以防人才斷層及高齡無後傳承等失傳!

中醫師公會全聯會全面力挺衛福部政策。(攝影/蔡昀臻拍攝)

中醫藥界聯合誓師大會,5/2日假台北國軍英雄館舉行,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中藥發展基金會、台灣中藥經貿文化協會、台灣中藥學會、台灣中藥權益促進會、台中市中醫藥學會、蘭陽養生藥膳研究協會、台灣漢方創藝發展協會、中華中醫藥文教經貿促進會、台中市中藥產業促進會等聯合誓師群起呼應;邱泰源部長與中醫藥司蘇奕彰司長展現出堅實的遠見與行動力。

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各縣市中藥商公會指出,本項政策不僅是對現況的回應,更是推動中藥產業現代化、專業化、制度化的歷史契機。透過法規制度與人才培育的雙軌並進,有助穩固基層中藥服務體系、強化供應鏈穩定,延續中醫藥文化價值。

中醫藥界聯合力挺中藥界產業人才培育與永續。(圖/中醫師公會全聯會提供)

對於藥師團體持反對意見,中醫藥學會聲明稿中指出:對於衛福部於 114 年 3 月 18 日公告之《藥事法》第 103 條第二項解釋令, 中醫藥界給予高度肯定與支持, 該公告明確新增國內公私立大學中藥或生藥相關學系畢業生 只要修畢 35 學分核心課程並具一年以上實務經驗 即可申請, 經營中藥事實證明書」 依法從事中藥販賣相關業務 為中藥產業的專業認證與永續發展奠定新基礎。
中醫藥學會並提出釋義:
一、制度化是中藥永續發展的根本中藥不是單純的商品販售, 其背後牽涉藥材基原鑑別, 炮製加工, 品質管控, 用法用量等複雜且專業的知識體系。過去, 中藥販賣從業人員多仰賴經驗傳承與在職訓練, 專業程度參差不齊, 也導致市場上出現不明來源, 不符標準的藥材, 損害民眾健康安全。此次解釋令明確設下, 「學術訓練+實務經驗」的雙重門檻, 是對長年制度空缺的一項積極回應, 不僅可提升中藥市場的專業服務水準, 亦符合現代社會對醫藥品質與資訊透明的期待。

中醫藥界聯合誓師。(圖/中醫師全聯會)

二、教育扎根彌補現實人力荒根據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統計, 自民國 94 年至 113 年, 列冊中藥商及確具中藥基本知識與鑑別能力之從業人員數量持續下降, 即使藥師及藥劑生人數逐年增加, 仍難補足中藥業界人才缺口, 導致整體市場品質控管與專業服務功能逐漸失衡,相對之下, 臺灣已有大學院所設有中藥相關學系, 長年投入中藥專業教育與研究, 這些學系課程涵蓋中藥基原鑑定, 藥理活性分析, 品質檢驗, 臨床應用與產業管理等面向, 訓練內容深度與廣度, 遠超過一般對中藥有基本涉略的訓練。透過本次解釋令, 中藥專業科系畢業生終於能取得合法資格, 發揮所長, 進入產業鏈, 為產業注入年輕專業的新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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