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公館鄉石牆村一處民宅15日17時23分許,遭一輛自小客車不明原因失控後撞擊,事故造成自小客車及該民宅受損,苗栗警分局公館分駐所獲報後到場處理。
經初步調查由陳姓越南籍男子(37歲)駕駛之自小客車由石牆社區內道路行駛,行經該處路口右轉彎後,不明原因失控自撞民宅,碰撞後陳男及乘客3人隨即離開現場。駕駛於事故後肇事逃逸,警方依車牌號碼掌握陳男涉案,並於當晚19時50分許查獲到案,另3名乘客身分及詳細事故原因尚待調查釐清。

苗栗警察分局呼籲,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請民眾發生事故時,須依規定在場處置,避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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