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為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潮州警察分局將於114年6月23日起,啟動「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規專案取締行動」,針對常見違規態樣,包括無照騎乘、未領用牌照、未滿14歲騎乘、酒後駕駛、未戴安全帽、未禮讓行人、超載等違規行為,加強巡查與執法作為,確保用路人交通安全。
依據統計資料顯示,114年1至5月期間,潮州鎮內共發生17件涉及微型電動二輪車之交通事故,當中以65歲以上高齡者肇事件數居多,顯示微電車使用者交通安全意識仍需加強。

潮州警分局提醒,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月30日新制上路後,應完成車輛檢驗、領用車牌並投保強制責任險,方可合法上路行駛。民眾若未領牌即上路,將依規處以新臺幣1,200元至3,600元罰鍰,車輛若未經審驗合格,更可能遭逕行沒入。
潮州警察分局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應遵守相關交通規範,落實安全騎乘觀念,以共同營造安全、友善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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